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校车安全应急预案
2012-08-18 00:00
为做好我校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确保我校校车接送学生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校车安全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三、校车应急预案领导(工作)小组
1.人员名单
组 长:徐艳霞
副组长:张春玲 李学军 李卫东 魏华
组 员:校车司机 校车辅导教师 人力资源部
2.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安全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对本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校车辅导教师:测量学生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阻止家长上校车。
人力资源部: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四、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坐校车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确保我校校车接送学生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校车安全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三、校车应急预案领导(工作)小组
1.人员名单
组 长:徐艳霞
副组长:张春玲 李学军 李卫东 魏华
组 员:校车司机 校车辅导教师 人力资源部
2.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安全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对本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校车辅导教师:测量学生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阻止家长上校车。
人力资源部: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四、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坐校车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辅导教师拨打110或119报警,拨打120救护学生。
2、报告。校车辅导教师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生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启动本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安全疏散。校车学生在校车辅导教师的组织下,按座位先左后右、先外后内、由前至后的顺序依次疏散,辅导教师站在车门前,关注低年级和个子矮小的学生,以免学生碰伤、碰倒,避免拥挤和踩踏。指定一名高年级学生负责带队,按两列纵队匀速慢跑疏散至广场指定的位置集合。
4、校车司机负责引导校车学生进行安全疏散,检查车内有无滞留学生。
5、到达集结地点后,校车辅导教师迅速清点人数,并向有关负责领导汇报学生情况。
6、立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监护人或其他家属。
7、立即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校车辅导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8、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五、责任和处罚
学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陷瞒、缓报、谎报或者拒不配合,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处理,或者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由学校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学校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给予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学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陷瞒、缓报、谎报或者拒不配合,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处理,或者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由学校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学校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给予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
2006.08.27
附: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校车安全应急预案流程图